徵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是台中農會稅務諮詢最佳稅務後盾

 

台中潭子董監事變更登記, 台中大里保險經紀業登記, 台中中區稅務功能運作

Q:若想採夫妻共同申報所得稅,丈夫為公司負責人而妻子未上班這樣會繳比較少稅嗎?

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,遺產稅納稅義務人應於收到核定納稅通知書之日起2個月內,繳清應納稅款。惟如遺產稅應納稅額在30萬元以上,納稅義務人確有困難,不能一次繳納現金時,可在繳納期限內,向國稅局申請分18期以內繳納。  該局說明,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0條規定,遺產稅應納稅額在30萬元以上,納稅義務人確有困難,不能一次繳納現金時,可以在繳納期限內向國稅局申請分18期以內繳納,每期間隔以不超過2個月為限;申請分期繳納者,須加計分期利息,每一期利息都是從原繳納期限屆滿之次日起算至繳納日止,依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計算,利率有變動時,依變動後利率計算。  該局舉例說明,被繼承人甲君死亡後,僅遺留存款50萬元,其餘均為不動產,經核定遺產稅額為180萬元,繳納期限至110年6月10日,納稅義務人於110年6月1日主張遺產中現金不足以繳納遺產稅款,向該局申請分18期繳納。本案可分期繳納金額為180萬元,每期10萬元,並自繳納期限屆滿之次日(110年6月11日)起至繳納之日止,依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(年利率0.78%),分別加計利息如下:一、 第1期繳納期間為110年6月11日至110年8月10日,納稅義務人於110年8月6日至銀行繳納,銀行應加收110年6月11日至110年8月6日計51日之利息121元〔即本稅100,000元×57日÷365日×0.78%(利率未變動)〕。二、 第2期繳納期間為110年8月11日至110年10月10日,納稅義務人於110年9月30日至銀行繳納,銀行應加收110年6月11日至110年9月30日計112日之利息239元〔即本稅100,000元×112日÷365日×0.78%(利率未變動)〕;其餘各期依此類推。  該局特別提醒,納稅義務人對核准分期繳納之任何一期應繳稅捐,未如期繳納者,稽徵機關將就未繳清之餘額稅款一次發單通知補繳,並依規定加計利息。請納稅義務人務必如期繳納稅款,以免影響自身權益。(資料來源:台北國稅局)

Q:請問公司資本額$200萬,決算申報完帳上保留盈餘約70萬,公司只有一位本國人的股東;請問: 盈餘應該在何時分配回股東? 是否需要扣繳? 是否需要繳納二代健保補充保費? 謝謝

ACC711CEV55CE


台中中區借址服務會計服務推薦
台中西屯工廠登記 5G通訊設備產業節稅方式 買車、租車總分析?營業稅、營所稅和資金成本。台中豐原勞健保投保單位成立 台中西屯財務簽證 CPU產業節稅方式

arrow
arrow

    n7adj8u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